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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史·列传第八十八·何正臣传  

2009-09-12 21:51:49|  分类: 史记何氏 |  标签: |举报 |字号 订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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何正臣,字君表,临江新淦人。九岁举童子,赐出身,复中进士第。元丰中,

用蔡确荐,为御史里行。遂与李定、舒亶论苏轼,得五品服,领三班院。会正御史

专六察,正臣言:“幸得备言路,以激浊扬清为职,不宜兼治它曹。”神宗善之,

为悉罢御史兼局,而正臣解三班,加直集贤院,擢侍御史知杂事。

    韩存宝讨泸夷无功,命治其狱,被以逗挠罪诛之。还,除宝文阁待制、知审官

东院,尚书省建为吏部侍郎。逾年,嫚于奉职,铨拟多牴牾。事闻,以制法未善为

解。王安礼曰:“法未善,有司所当请,岂得归罪于法?”乃出知潭州。时诏州县

听民以家赀易盐,吏或推行失指。正臣条上其害,谓无益于民,亦不足以佐国用,

遂寝之,民以为便。后历刑部侍郎、知宣州,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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